| 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和地域分割
武汉城市圈新企业可冠名“武汉”
从2008年7月3日起,国家“两型社会”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武汉城市圈内九座城市的企业,都可申请冠名“武汉”。 湖北省工商局刚刚出台《武汉城市圈市场主体准入一体化试行办法》从市场准入门槛、企业名称管理、登记注册制度等多个方面,打破过去行政区划限制和地域分割的做法。其中最突出的,是突破了企业冠名区划界限,企业可异地冠名。据介绍,此举在全国工商部门尚属首次。 新办法打破了工商部门属地管理、属地登记的传统模式,武汉城市圈内的市场主体将在“异地冠名”、登记年检、流动迁移等方面享受一视同仁的待遇和服务。 “新政突出了城市圈作为整体的大区域概念。”湖北省工商局总经济师李跃春说,核心举措就是推行异地冠名。它包含两层意思:在本市新开办的企业,由原来的只能冠本市行政区划名称,改为也可冠用圈内其他市、县行政区划名称;圈内企业在圈内其他市县投资开办公司,可在新企业名称中保留该投资企业的行政区划名称。此举可充分利用武汉的品牌效应,也可降低商家的运营成本。 |